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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2-08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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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人民政府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多举措极优服务 出实招助企纾困

近年来,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、关注的问题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从健全运行机制、提升信息化水平、优化服务功能、加强智慧监管等方面推陈出新,多措并举极优服务,全力助企纾困解难题。


健全运行机制、提升信息化水平,积极推动“四化”并进。一是平台运行“一体化”。在全区率先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工程建设、政府采购、土地矿权、国有产权交易整合到同一平台,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由“碎片化”向“集约化”嬗变。2019年底,在全国率先将市旗(区)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“人、财、物”统一管理,实行软硬件配套、规则体系统一、监督管理同步的“一体化”运行模式。二是精准服务“标准化”。2017年10月,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,形成涵盖服务环境、功能设施、交易流程、岗位操作、平台建设、监督管理、服务要求等服务标准196项,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创立了可复制的鄂尔多斯模式。是交易全程“电子化”。构建起“一网三平台”电子交易体系,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,实现主体入库“一秒办”、交易登记“一表办”。开标评标“不见面”,2020年3月在全区率先开通运行“不见面开标”系统,线下不见面,线上面对面,市场主体足不出户便可全面参与竞争。目前,已为5万多家市场主体,2500多个项目节约交易成本2亿多元。旗区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常态化,呼包鄂乌协同发展,市本级与宜昌、三门峡、大连等地跨市远程异地评标稳步推进数字证书“全区通”,实现“一地办理、全区互认、全程通用”。异议投诉“线上办”,异议、投诉及受理、处理、反馈均可线上进行,拓展“零跑腿”成果,提升接诉即办水平四是电子保函“多元化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继上线运行电子保险保函、电子担保保函、电子银行保函系统,实现三类电子保函全覆盖。运行至今,电子保函的使用率已达66%,已为2.1万家市场主体释放保证金现金压力近34亿元。


优化服务功能、加强智慧监管,做到“四全”并举。一是权力责任“全清单”。为明晰监督、管理、服务权责,在2022年4月19日,召开鄂尔多斯市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暨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,确定了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议事规程,明确了主要职能职责,与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联合印发《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.0》及相关配套制度,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,为构建统一规范、公开透明、服务高效、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遵循,明确了目标,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改革有深度、工作有力度、服务有温度。二是结算审核“全公开”。建立全国首个“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公示系统”,强化事后监管,将“三公”原则延伸到招投标“最后一公里”,以往大幅度增量变更、超合同价支付、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形得到有效遏制。运行以来,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协同联动,累计结算审核系统办理业务2578笔,核准付款66.50亿元,结算农民工工资8.14亿元。此举被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唯一创新成果向国家发改委申报。三是交易信息“全共享”。让交易信息纵横联通,向上完成了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、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,实现三大平台项目信息自动同步推送和信息公开的统一性;向下与旗区交易平台实现“一网运行”一体化管理。横向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(内蒙古)、信用中国(鄂尔多斯)、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惩戒系统对接,与全市各行业监管部门、纪委监委联通。四是交易监管“全智能”。建立了“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”,设置了76个电子监管点,对项目关键节点和环节进行自动预警。市纪委监委和市旗区两级行业监管部门可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,对开评标现场进行全面实时在线监督监控,形成了以纪委监委、行业行政等为主的行政性监管功能与以交易主体、社会公众等为主的社会监督功能交互并行的电子监管平台体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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